教练车管理制度

2007-07-10   系统管理员
教练车管理制度
      为发挥教练车在驾驶培训中的作用,保持车辆良好的安全性能,杜绝事故的发生。现制订教练车管理制度,对教练车的管理、使用、维护、更新和奖罚等方面作出规定。
      一、车辆的档案
      1.按有关规定,由专人负责建立教练车档案和教练车台帐, 并附有车辆的行驶证、附加税证、教练车备案证的复印件。教练车档案保存至车辆报废后一年。
      2.对车辆每月使用的行驶里程记录、油耗情况进行统计登记,
对每辆教练车定期的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评定进行详细记录, 并收存归档。     
      3.按车辆变更、过户、更新、报废、停驶、复驶注销、养路费报停、维修、总成更换、启封等内容建立车辆使用档案。
      二、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必须坚持“人车固定,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专车专用,从事教学活动中每车须配备一名教练员, 教练车不得用于与教练无关的事项,有特殊情况,须报中心领导批准。
      2.使用前,教练员首先检查车辆安全性能、车况及有关证件牌照、保险卡、规费缴讫凭证和随车工具,若有遗失,及时补办。每辆教练车必须经公安交通检验合格,持有行驶证、附加税证、教练车备案证、牌照、线路证和校内通行证, 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培训计时装置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在车门按规定式样喷有浙大同力驾培有限公司字样。
      3.使用教练车施教,教练员. 学员都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教练工作有序、安全进行。
      4.车辆使用人调整,须办理交接手续,当面检查车辆、清点随
车证件(含线路证)及工具,若有遗失或缺损,要及时追查原因,根据情节,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教练车必须在主管部门核准的教练线路或教练场中进行教学,道路训练时有教练员随车指导;校园内行驶的教练车必须按中心制订的“关于教练车在校园内行驶、教练的规定”执行。
      三、车辆的维护
      1.每辆车的教练员是教练车管用的责任人, 应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检查工作。车辆每天要进行出车前、外出中、回场后的例行保养。对车辆实行计划保养和强制保养相结合的办法,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
      2.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技术等级评定, 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
     3.车辆三级保养及大修都由中心统一安排实施。
     4.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对教练车进行不定期的路检和路查。严防机械事故发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 车辆的报废更新等事项
     1.车辆因自然磨损或因故损毁不能继续行驶,以及按规定需要淘汰或不允许继续行驶时,由管理负责人提出,填写报废更新申请单,经中心和主管领导批准后, 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报废更新手续,并报驾培管理部门备案。报废物品的残值交中心财务入帐和销帐。
     2.车辆因故申请变更、过户、停驶、复驶、注销、养路费报停等, 应由管理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中心和主管领导批准后, 应备相关材料, 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报驾培管理部门备案。
     五、奖励和处罚
      中心定期开展车辆管理评优活动,对在车辆管理、使用和维护等
方面成绩显著,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者, 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不重视车辆管理工作,造成车辆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按关奖罚措施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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