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报8月2日讯 7月14日杭州交警支队独家联合时报,推出“轻微违法行为民意征集”行动:经过近半月征集,除省公安厅规定的23种轻微违法行为外,增加了5种。 8月1日起,杭州全面实施对28项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只作警告处理。认定为28项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首次发生时交警作口头警告,并将记录在案。一年内,若当事人再次发生同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杭州交警部门将依法给予罚款的处罚。
行人乱穿机动车道
8月1日早上9点,杭州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三中队的两位交警,在延安路、体育场路交叉口,对涉及“交通轻微违法行为”的车辆或行人进行警告处理。现场,半小时内有5名行人不通过地下通道,直接横穿机动车道,均被交警拦下,做警告处理。“行人横穿机动车道,属于交通轻微违法行为。”交警通过警务通,记录下违法行为。
司机不使用安全带
对于机动车驾驶员来说,出现最多的是包括司机在内司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8月1日上午9点15分至9点45分,杭州下城区延安路、体育场路交叉口,13位司机未系安全带。
9点15分,的哥张师傅载客人到杭州雷迪森大酒店下车,帮客人把行李拿下车,回到车上忘系安全带,向延安路右转弯时被交警逮个正着。“我想等会儿有客人,还得下车拿行李什么的,系上系下的麻烦。”张师傅说。
私家车主沈师傅,刚从电台里听到28条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没过一会儿就被交警拦下了。“我就在菜场买了点菜,送到浙江大酒店去。转个弯,想想这么点路,觉得麻烦就不系了。”沈师傅不好意思地说。
28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因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经查证有合法有效注册登记的;
2.当事人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十日之内仍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滞留车辆后由持有有效驾驶证的人代替驾驶的;
3.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但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查证具有合法有效驾驶资格的;
4.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经教育后能当场纠正的;
5.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经教育后能当场纠正的;
6.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经教育后能当场纠正的;
7.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未严重影响安全驾驶的;
8.机动车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物品、饰品,影响视线的;
9.机动车除悬挂机动车号牌以外附加悬挂非法定号牌或标志牌的;
10.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公里以内的;
11.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12.在市区道路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3.外地机动车不熟悉路况驶入禁行区域,能及时纠正的;
14.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未影响行人或其他车辆通行的;
15.未按规定进入待转(行)区的;
16.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经教育后能当场纠正的;
1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18.机动车进出路口时单边轮胎跨越禁止标线,未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的;
19.白天运载超限物品时未悬挂明显标志,经教育能立即纠正的;
20.机动车未按规定在车门两侧喷涂单位名称、核定载客人数、核定载质量等内容的;
21.轻便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经教育当场纠正的;
22.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经教育后能立即纠正的;
23.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经教育后能立即纠正的;
24.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25.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能当场改正的;
26.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经教育能当场改正的;
27.行人在设有人行横道灯的路口(段),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经教育能当场改正的;
28.行人跨越交通隔离设施、攀登护栏,经教育能当场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