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黄标车”车主不能再享受更新补贴
细则规定,在2010年5月31日前,浙江省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一定年限报废并换购新车的,给予补贴。对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详见附件)。但是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新车已经享受过车辆购置税减半优惠的将不能再享受报废更新补贴。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环保部门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有条件的县也要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当将符合规定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车籍所在地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车辆报废回收有关信息,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车辆解体,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车主应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县(市、区)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
省市两个“黄标车”补贴政策起冲突
由于浙江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也将提前报废“黄标车”纳入到了补贴范围之中,且相关细节与杭州早前出台的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政策有一些细微差别,而杭州市目前尚未确定杭州实施汽车“以旧换新”的方案,因此造成了省市两个“黄标车”补贴政策并存的尴尬。
比如,按照杭州市出台的“黄标车”补贴标准,2002年-2003年上牌的微型面包车,如果是个人购买,可获得最高5500元的补贴,而按照浙江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提前报废微型载客车,每辆都只能补贴3000元;提前报废一辆中型载货车,如果按照杭州市的标准,最多只能补贴4400元,但按照浙江省的标准,每辆可以补贴6000元。
杭州汽车城“黄标车”补贴手续办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证实,近几日,该窗口接到了很多车主的咨询电话,都是咨询“黄标车”补贴政策今后以哪个为准执行的,但因为该窗口也没有接到主管部门的通知,所以暂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车主们的问题。
杭州市贸易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刚刚收到浙江省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细则,杭州市如何实施该细则,目前还没有明确方案,“因为此事牵扯到很多部门,还需要开会进一步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