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这是工信部2009年8月6日发布的管理规定,是对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申报、备案、标示、公布、监督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也就着意味着今起消费者购车会看到汽车真实油耗量。
今后,消费者在购车时,将会看到一个粘贴于汽车上的实际油耗数据,一款汽车究竟是省油还是耗油,看过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后就一目了然。据介绍,规定要求总质量在3.5吨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包括国产和进口车型),在销售时必须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并标注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测定的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的汽车燃料消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