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联合报》8月25日发表了一篇题为《开车伦理让车祸少一点》的文章,文章建议当局对现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制度进行改革,开车伦理应纳入驾考范围。文章认为,台湾现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考试方式,只重“开车技术”,完全忽略“开车伦理”,“不顾开车伦理的恶习所造成的交通危机,远大于开车技术生疏”。以美国驾考为例说:“在美国进行汽车驾照路考时,在没有红绿灯的地方,若没有礼让行人优先通行,路考就失败了;也因为美国非常重视礼让行人的观念,使得行人在过马路时,享有最高、最安全的通行权。”
大陆正在开展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专项治理,所以《联合报》这篇文章颇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中国新闻网并予以摘要转载。
大陆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制度,其实与台湾地区相仿,同样只重机动车驾驶员的“开车技术”,而忽略了“开车伦理”。虽然有“理科”即“驾驶理论考试”,但不过是背诵交通法规,与“开车伦理”没有丝毫关系。我们当前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制度,一言以蔽之:“应试教育”。而通常,与机动车驾驶员“应试教育”相对的,则是“素质教育”。“应试教育”的最大缺陷,是把考试合格作为唯一目的或主要目的——规则和操作要领倒背如流,但那只是应付考官,并没有真正成为机动车驾驶员“素质”的一部分。
中国交通肇事10多年来一直位居世界首位,有执法不严的因素,有道路设施不完善的因素,但毋庸讳言的是,机动车驾驶员普遍存在的缺少守法意识、缺少尊重他人生命的安全意识,也是重要因素之一。我们同样有必要,对现行驾考制度进行改革或者调整,在驾驶培训和驾照考试中增加“开车伦理”。
曾带孩子在市少年宫玩过一次卡丁车,车场旁边有个大屏幕,不时播放着驾驶知识、交通法规,印象最深的,是上面有不少违法驾驶酿成惨剧的案例。市少年宫的做法可说是“安全意识从孩子抓起”,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成人驾驶培训,却没有这样的内容。而以惨剧警醒后来者,正是灌输“开车伦理”的形式之一。像今年杭州发生的“5·7文一西路案”、“8·4莫干山路案”,以及南京醉驾案、肇事者被判死刑的成都孙伟铭案,都是现成的活教材。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开车伦理”不仅旨在培养机动车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尊重他人生命的安全意识,更要在此基础上,让驾驶文明得到更进一步的升华,比如要认识到汽车文明所带给人类的交通安全风险;汽车排放的废气也是全球气候逐年恶化、人类灾难频仍的祸首之一;汽车为什么要“礼让行人”?则不仅仅是为关爱生命,还因为,汽车事实上挤占了行人的交通资源,相对于行人,机动车驾驶员是既得利益者。
消除酒驾,建立起机动车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当然也不是有了“开车伦理”就大功告成,但我们确实有必要在驾驶培训和驾照考试中增加“开车伦理”,实现驾驶培训和驾照考试从 “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