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图片来源:鞍山日报)
减速慢行(图片来源:鞍山日报)
变道(图片来源:鞍山日报)
新华网北京8月22号消息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手势信号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通信号之一,主要用于指挥、疏导交通,规范交通参与人的交通行为。原手势信号于1996年3月18日
据了解,此次修订主要着眼于三个方面:
——减少种类,增强指挥的实用性。原来的手势信号共11种:直行信号、直行辅助信号(直行快速通行信号)、左转弯信号(左大转弯信号、左小转弯信号)、左转弯辅助信号(左转弯待转信号)、停止信号、停止辅助信号(靠边停车信号)、右转弯信号、减速慢行信号、前车避让后车信号、示意违章车辆靠边停车信号。新修订的手势信号减少到8种:停止信号、直行信号、左转弯信号、左转弯待转信号、右转弯信号、变道缓行信号、减速慢行信号、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公安部将很少用、重复的两种停车信号、两种直行信号分别合并成一种停车信号、一种直行信号,取消“左大转弯信号”,保留了使用频率高、交通参与者熟悉并了解的手势信号。
——简化动作,
——明确使用指挥棒指挥时的要求。规定交通警察在夜间及雨、雪、雾等光线较暗或者照明条件较差等
“新的手势信号增强了指挥的实用性,有利于提高交通警察的指挥效能,有利于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也有利于树立交通警察良好的执勤执法
公安部已于日前下发通告,决定于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新修订的手势信号。公安部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全体交通警察认真学习手势信号的基本要领,迅速掀起训练热潮,熟练掌握手势信号。
同时,公安部还要求各地组织民警深入到公交、出租车、客运公司,对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