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杭州市政府举行大气污染整治专题会议,原则通过了8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 明年6月行驶受限范围将扩大
没有拿到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明年6月起限行范围将扩大到市中心城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所有的高架。
大致类似“无车日”的管制范围,即:北至环城北路—天目山路—西溪路,西至灵溪路—梅灵路,东至环城东路—江城路,南至复兴路—之江路的区域内(上述道路作为疏散道路,允许其通行)。
杭州市区逗留超过7天的外地车辆 领取绿色标志方可通行
12月开始,没有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地车辆,在杭州行驶也将受限。 限行时间同样为7:00—19:00。
如果外地车辆在杭州市区通行超过7天时间,车主根据需要向环保部门申领环保标志,按照本市区车辆管理,有效期不超过1年;7天内临时过境车辆,入城时凭行驶证核发临时绿色环保标志或《限制通行区域告知书》。对持有非本市环保部门核发的绿色环保标志并在有效期内的车辆杭州市给予认可,无须申领。
核发标准:2001年9月1日(含)以后登记上牌的在用柴油车;2001年10月1日(含)以后登记上牌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在用轻型汽油车;2003年7月1日(含)以后登记上牌总质量大于3.5吨的在用重型汽油车。
12月1日起,在中河高架和上塘高架道路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地车辆通行;明年6月起,受限范围扩大,与杭州本地车辆一致,类似“无车日”的管制范围。
淘汰“冒黑烟”的公交车 全面应用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
“冒黑烟”的公交车也将得到整治。公交集团已经对低于国Ⅱ排放标准运营车辆进行了逐一梳理,拟在2009年春节前报废159辆低于国Ⅱ标准的运营车辆,更新100辆国Ⅲ排放标准空调运营车辆,使杭州市主城区所有运营车辆全部达到国Ⅱ及以上排放标准。预计2009年元月新车到位,旧车停驶报废。
目前,公交集团公司新购运营车辆已全部采用国Ⅲ及以上标准发动机。预计到2010年底,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营车辆比例将达60%以上。下一步将按照“先主力车型、后其他车型”的原则,逐步推广应用国Ⅳ排放标准发动机。
此外,45辆12米低入口油—电混合动力客车试运行效果良好。液化天然气客车力争在年起点完成试验工作。公交集团力争在“十一五”末使新能源客车的比例达3%-5%。
“高速”电动车 难以在杭州“横行霸道”了
“走路的人怕电动车,骑自行车的人怕电动车,开车的人也怕电动车。”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一组排比句,形象地道出了违规超速电动自行车在市民心目中的“霸王”形象。高速行驶、刹车不及,是很多人怵电动车的重要原因。
据统计,杭州市仅老城区的电动车就有78.11万辆,这还不包括外地上牌而在杭州市行使的电动车。今年1-10月,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640人死亡,比去年减少71人。但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却逆势上扬,共造成110人死亡。交警部门说,这很大程度上是电动车的“高速”造成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车的设计时速也不得高于20公里。而事实上,电动车时速超过40公里是常有的事情。
交警想过很多办法,最后都发现很难操作。比如“测速”,超速的罚款。但交警部门没有专门针对电动车的测速工具,单凭目测,无法开具罚单。又比如,对“拆除限速装置”的车辆进行严查,查到一个罚50元。但现在已经有“高科技”电动车能避过检查,交警来检查时,一摁按钮,限速装置就出来了;交警走了,再摁按钮,限速就解除了,又能“高速”行驶。
昨天,从另外一头控制电动车时速的办法出炉了,不合格的电动车不能在杭州销售、上牌。市质监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合格标准: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不大于36V;电动车的设计时速不高于20公里;电动车的限速器需固封在控制器内,不可拆卸,不得随意调节。交警部门还建议,每辆电动车上牌前,都要到质监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注册登记。
另外,对无牌无证、外地电动自行车(含萧山、余杭区)以对外通告形式,将从明年1月1日起先行限制,禁止其在建成区范围内行驶。
按交警部门的设想,随着公交系统的日益完善,将逐步限制、最终禁止电动车杭州市区通行。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