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运管所、各驾培机构:
根据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驾培行业信用质量考核体系的通知》(杭车管[2006]39号)精神,由我局和各区、县(市)运管所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组于2006年上半年的6月19日至6月24日和下半年的12月11日至12月21日对全市驾培机构进行了两次信用质量考核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通过现场的逐项检查,逐一量分,并经信用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浙江华驰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杭州昌盛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两家驾培机构2006年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考核均不合格,现给予通报,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全行业通报批评;
二、停签《培训记录单》15天(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三、建议杭州市驾培协会按协会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