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晚,瑞安市交警大队塘下中队民警在瑞安市塘下镇路口开展查酒驾专项行动。当晚9时许,一辆学字号牌驾校桑塔纳教练车被交警拦下。
交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教练车驾驶员眼角通红,神情紧张,呼吸中透着一股酒味,交警立即示意他下车接受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18mg/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该驾驶员是温州市昌泰电力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教练员戴某。25日晚戴某在家里喝了二两多杨梅酒,因想起第二天要早起带学员上路练车,需要添加汽油,便驾车到104国道瑞安市塘下路口加油站加油,岂料回家途中遇上了执勤的交警。交警当即对戴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当晚,执勤交警还查处了另一起驾校教练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该教练员姓李,为温州市福星机动车培训公司教练员。因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已超过酒后驾驶的标准,交警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记6分、罚款500元的相应处罚。
8月26日,瑞安市交警大队对温州市昌泰电力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和温州市福星机动车培训公司发出了整改意见通知书,严禁教练员酒后驾驶。现戴某因醉酒驾驶已被所在公司辞退。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今天,竟然还有驾驶员而且还是教练员明知故犯,这如何为人师表呢?
联 盟 驾 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