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起,外地机动车转入杭州,必须达到国Ⅲ标准(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4月1日起,除杭州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滨江、萧山、余杭的电动车,其他地方的电动车,禁止进入之江路以北,新塘路、新风路、机场路、笕丁路以西,石祥路以南,古墩路、留泗路以东范围内道路(均含上述道路)。外地电动车限行后,不管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只要是无牌的电动车,都将取缔。
昨天召开的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透露,2008年,杭州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1天,连续6年保持在80%以上。
为进一步优化空气质量,杭州争取今年淘汰市区5万多辆高污染机动车辆,机关带头淘汰高污染公用机动车。
同时,对违法超标排放的企业,增加飞行监测次数。对违法情节恶劣,涉及饮用水源安全,污染物超标排放量大等企业,要严管重罚,依法治污。